湖北鑫宇阳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点击量:2158 时间:2025-03-19
项目概况:
麻城市龙泉水处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污泥处置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在湖北鑫宇阳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谈判文件,并于2025年3月25日上午9点(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湖北鑫宇阳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麻城市龙泉水处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其采购项目“麻城市龙泉水处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污泥处置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麻城市龙泉水处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污泥处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00元/吨/月
最高限价:300元/吨/月
采购需求:污泥处置服务(具体以谈判文件第四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为准)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视考核情况可续签一个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行政主管部门网上打印加盖供应商公章的电子证书),证件齐备、合格有效。
(2)供应商参与本采购活动前三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36个月),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的,须具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各潜在供应商自行携带授权委托书等相关证件复印件于2025年3月20日至2025年3月24日下午17:00前自行到湖北鑫宇阳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领取。
四、公告地址及公告期限
本谈判公告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2025年3月20日至2025年3月24日)在湖北鑫宇阳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发布。
五、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3月25日9点0分(北京时间)
六、谈判地点
湖北鑫宇阳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不接受联合体和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无相应资质的分公司参与谈判。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谈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麻城市龙泉水处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麻城市岐亭镇大胜山村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方式:134766959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鑫宇阳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麻城市金桥大道创融大厦15楼
联系方式:134776748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先生 电话:13477674886
202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