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鑫宇阳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点击量:2369 时间:2020-05-07
本招标项目麻城市人民法院审判楼九楼外平台装修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麻城市人民法院,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招标控制价为:25.057849万元
2.2招标范围:装修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
2.4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合同中约定。
3.1、本次工程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建筑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提供注册证书原件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网上打印加盖本单位公章的电子注册证书),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B证须提供原件,如不能提供原件,提供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网站中自行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信息视为与原件同等有效)。
3.3、投标文件的递交须由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人办理,否则招标方将拒绝其投标申请。
3.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1购买招标文件地址:麻城市原行政服务中心六楼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为2020年5月7日至2020年5月15日止(节假日不休息,联系电话:14707258147)
4.2 招标文件制作费每套售价200元,开标前交清,售后不退。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5月20日9:00
地 点:湖北瑞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开标时间:2020年5月20日9:00
地 点:湖北瑞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在麻城市人民法院发布。
招标人:麻城市人民法院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鑫宇阳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麻城市原行政服务中心六楼
邮 编:438300
联 系 人: 宁女士
电 话:14707258147
2020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