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鑫宇阳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点击量:6222 时间:2020-12-01
招标公告
麻城市金昌路(西陵二路—孝感乡路)市政工程造价咨询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麻城市金昌路(西陵二路—孝感乡路)市政工程已由麻城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麻发改审批[2020]153 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100%政府投资,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麻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人为麻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鑫宇阳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 (标段/包名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西起西陵二路,依次与金裕路、金通大道、金隆路平面交叉,东至孝感乡路。
建设规模:金昌路按城市主干道、双向六车道、设计速度 50km/h 的标准进行新建,道路红线宽 42m,路线全长 2.712 公里。主要建设内容:道路工程、桥涵工程(涵洞)、给水工程和排水工程(雨水、污水)、交通工程、电气工程(照明、强电、弱电)以及景观工程等配套附属工程。概算总投资 12494.34 万元。
2.2招标范围:工程控制价编制、全过程跟踪审计和结算审核。
标段划分:1
计划工期:5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0年12月 30日。
合同估算价:49.44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提供证书原件)。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须提供证书原件)。
(3)拟派本项目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须提供注册证书原件),且须提供2019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过社保的证明材料原件(以社保管理机构出具为准,加盖核定章或缴费章的复印件均视为有效,若现为已停止缴纳社保的退休人员,请提供社保管理机构出具的退休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否则按未提供社保证明材料处理)或提供从社保管理机构网上打印具有社保管理机构电子证章并加盖本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其它:\。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人自2020年12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7日17:00止到湖北鑫宇阳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文件300元/本。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0年12月22 日 9 时 00 分,递交地点为湖北鑫宇阳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鑫宇阳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麻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鑫宇阳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麻城市金桥大道56号 地 址:麻城市创融大厦15楼
邮 编: 438300 邮 编:438300
联 系 人: 何先生 联 系 人: 宁女士
电 话: 0713-2950323 电 话: 14707258147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2020年12月1日